从事业务
现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性质
“律师[1]”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镇海区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镇海区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取得执业证书;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镇海区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1、医疗费:就是被害人在医院就医期间实际产生的费用,对于这一点,对方保险公司在庭审时往往会以存在不合理的用药以及医疗费用于医治本次交通事件外的**而申请参与度鉴定的抗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不告不理原理,我们作为原告方,只需要把全部发生的费用都先写上去,而具体的用于本次的医疗费用则由法院依法裁量判决;
2、误工费:误工天数为被害人因交通事件实际发生的误工天数,一般为误工之日起至评残之日前天,为了便利诉讼,取消调查取证实际工资的麻烦,一般只需要以122元/天误工天数即可;如果有陪人的,可以计算陪人的误工费,一般以2个为限;
从事业务
现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性质
“律师[1]”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联系方式
蔡颖
15867828788
供应商信息
宁波百问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 联营企业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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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 员工人数 | - | ||
企业注册地 | 浙江 | 经营方向 | 销售 | ||
成立时间 | 2015 | 主营行业 |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 | ||
主要经营地点 | -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 法律咨询,离婚咨询,合同纠纷咨询,经济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