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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