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房: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支持区: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辅助区: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行政管理区: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机房分级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174-2008规定: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由于场地设备故障导致网络运行中断在经济和社会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划分为A、B、C三级。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为容错型,在系统需要运行期间,其场地设备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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