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司注销代办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为继续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国产抗艾滋病病毒**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物品种清单见附件)。 二、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管理部门按照**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将**供货合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三、抗艾滋病病毒**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应将专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的,不予免税。 特此公告。 上文由泉州注册公司代理机构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相关新闻,请悉知!泉州公司注销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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