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对既有结构有损伤的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但使用寿命的延长并不是无限的,是有一定的范围。那么,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后的使用寿命是多长?根据《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367-2013)规定,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的确定。另外,福州建筑加固公司小编介绍建筑加固施工合同质保期的规定。一、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年限原则:1、建筑物加固后的使用寿命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2、一般应考虑为30年;到期后,如果重新可靠性评估认为结构工作正常,结构的使用寿命仍可延长;3、采用粘接法加固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应定期检查其工作条件。检验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前一次检验时间不得晚于10年。由以上两项规定原则可知,一般建筑在加固改造验收后,试用期可延长30年。二、建筑加固施工合同质保期的规定:1、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从《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面、墙体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应当进行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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