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确定塔吊的先升和后升。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多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多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①要求顶升**高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高点或**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高位置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这是**的高差要求。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南昌塔吊附墙、九江塔吊附墙、新余塔吊附墙、景德镇塔吊附墙、赣州塔吊附墙、江西塔吊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