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材料为软木时,如松木、杉木,成品液用6℅比例的浓缩液加水稀释配置,即1体积ISUPAR30浓缩液 15体积水,将浓缩液倒入水的同时缓缓搅拌均匀既可。处理材料为硬木和竹类时,成品液用10℅比例加水稀释。处理材料为藤类时,成品液以5℅比例加水稀释;处理材料为草类制品,成品液以2%比例加水稀释。 处理木材时,根据横截面大小,将需要处理的材料在成品液中完全浸泡1至3分钟即可。处理竹材时,将需要处理的材料在15%的成品液中完全浸泡13-15分钟。处理藤、草、柳制品时,将处理的材料在成品液中完全浸泡1分钟,或采取涂涮或喷淋的方式以节省产品用量。本产品无法处理冷冻木材;大型木材厚度超过6厘米处理,处理完毕后如需切割,切口处须重新进行处理。 成品液对于各类木材防护处理正常用量大约为20-30L/m3,不同木质的防护处理消耗略有差异。 杉木桩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木材,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就是关于杉木在假山中如何施工。在假山施工中,当上层土壤松软,下层土壤坚实的情况下使用桩基,多用于水中的假山或假山驳岸。其原理是将桩柱的底头打到能接触到水下或弱土层下的硬土层,以形成一个人工加强的支撑层,桩柱在假山基础范围内均匀分布,这种桩称为“支撑桩”,平面布置按梅花形排列的则称“梅花桩”;用以挤实土壤,以加强土壤承载力的,则称之为“摩擦桩”。桩柱 宣城小查木业/杉木销售/杉木采购由宣城市小查木业有限公司(www.xcxzmy.com)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