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各区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的资助标准 罗湖区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对上年度纳税3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的研发支持,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企业对该项目投入研发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福田区-R&D投入支持 项目说明:填报了2016年统计报表中科技报表的福田在地企业,按国家最终核定的R&D投入数给予支持。 支持额度:R&D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一) 政策内容 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设立海外研发中心。 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5%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且不超过其在南山区上一年度纳税期实际入库税额的5%。 若该企业在上年度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仅限前三名承担单位),最高支持额度为200万元;若该企业在上年度承担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仅限牵头单位)或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的,最高支持额度为150万元;其他的最高支持额度为100万元。 支持金额按该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纳税总额核算。 (二)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申报条件: 1、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 3、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宝安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对经认定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百分百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 盐田区 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 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照政策要求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三)正常运营1年以上。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中国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