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潭某酒店帮厨的邓某,因为快过年了想提前回家却身上无钱,便偷同事的电脑想变卖还钱。 去年12月26日晚上,趁着没人,邓某用**通过门缝隙插入门锁处打开隔壁宿舍,他把同事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拿走并带到另一酒店房间藏起来。 藏完电脑后,邓某回到自己工作酒店的宿舍睡觉了。同事回来发现东西被盗,报案时向警方反映邓某有嫌疑。邓某在**盘问时认罪。 经鉴定,涉案电脑和手机价值合计3600多元。 安溪县检察院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罪追究其**责任,遂提起公诉。近日,安溪县法院一审以犯**罪,判邓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