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人造装饰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限值(GB18580-2001),标明E1(甲醛释放量≤9mg/100g),E2(甲醛释放量在9~10之间) 30mg/l00g)两种甲醛释放量标志,规定E1级产品可直接在室内使用,E2级产品必须经过治理后在室内使用。但是,在发达国家如欧盟,虽然人造板企业不多,但都是大规模生产,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严格按照行业协会制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和销售,并经第三方认证。试验方法标准分别采用气候室法,气体分析法和射孔萃取法,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不高于8mg/100g,以便市场上市。美国新法规定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应超过0.09mg/kg,约为目前国内标准的千分之一。
相比之下,中国的装饰污染显而易见,但这种情况在国外很少发生,主要原因是中国室内空气环境甲醛浓度设定的安全标准值较低,加上中国的人造板等,家居用品的环保标准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