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9日,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宣判了我国首例由于新房装修造成甲醛超标致人**的案件。由于装饰公司和地板销售公司为马尾区市民林先生装修的新房甲醛严重超标,林先生的幼女在入住新房后不久患白血病不治身亡,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公司承担同等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人民币17万多元。这是到目前为止,国内首例由于新房甲醛污染而致**的案例。(18020630888)
2004年5月,林先生将其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的新房以包工和部分包料的形式,承包给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7月3日,林先生将新房的地板装修工程包工包料发包给某地板贸易有限公司。8月下旬,林先生夫妇与其4岁的女儿搬入新房。2005年6月11日,林先生的女儿突然出现持续高烧、咳嗽等症状,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急性白血病。因治疗无效于8月27日**。伊通满族自治县除甲醛、伊通满族自治县甲醛检测、伊通满族自治县甲醛治理
女儿被诊断出急性白血病后,林先生即委托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新房中主卧空气。据该监测站于2005年7月22日作出的监测报告显示,新房装修一年后空气中的甲醛含量仍然严重超标,为每立方米0.39mg,超过国家标准4倍。林先生认为两公司的装修行为严重污染了家中空气,直接导致女儿患病和**,因此将该房子的装修公司及另一木地板经销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