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46.1一级资质标准 4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46.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4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6.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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