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起重量的80%。
1.8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仰角并吊钩降至**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332616533换操作杆。
1.10 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