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很多的老板在注册公司之前,往往用的都是个人的**来收款。注册公司以后,有的为了方便,在跟客户有账款往来的时候,往往也是将自己的**来收款的。在酬信财务看来,这种做法是十分危险的,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其中的问题。我们知道,自金税三期上线以来,大数据系统的应用,注册公司之后老板再想用个人账户收支款项,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是行不通的了,今后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在税务局的监管之下,在大众视野的监督之下,没有任何银行包庇任何企业,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户,只要发现账户有可疑,必须上报税务,因为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共享信息。这是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如果银行不报,税务迟早也会查到。在郑州注册公司的各位老板,一定要遵纪守法,时刻提醒自己,税务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甚至还要承担**责任。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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