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按用途分为冶炼废钢和非冶炼废钢。根据废品的相关分类标准可知,冶炼用碎料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可分为八类:重废品(一、二类)、中废品、小废品、轻、薄废品、包装块、碎废品(一、二类)而钢渣和废钢按碎料来源可分为三类:原地碎料、加工碎料和旧碎料。加工废品和旧废品称为回收废品。而钢厂通常可以自行回收利用废钢,因此自产废钢通常不仅在社会流通中,而且在这部分废钢破碎物料的回收率通常为100%。
钢材下游的制造商:汽车、家电、机械等制造厂商在生产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钢它的成色好、回收难度小,所以回收率通常也相对较高,而折旧废钢主要是终端汽车、建筑、机械设备等产品的使用寿命到期后,报废产生的废旧钢铁,是三种废钢破碎料中回收难度较大的一种,同时也是废钢破碎料的主要来源。
若未来数年我国粗钢产量与钢材消费量不发生大幅度变化时,预计到2020年我国废钢产生量将会达到2.8亿吨,其中增量的5000余万吨多数来源老旧废钢。预计到2025年我国的废钢产量将超过4亿吨。若在粗钢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国内45%-50%的钢铁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