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措施?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单梁起重机|河南单梁起重机操作 【解答】起重机械施工为4级危险作业,属于危险控制对象,为保证安全生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如不能排除则不准操作。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