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五年一次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确保四川省“排名升位”目标的实现,广安市投入近7亿元对国道210线、212线、318线,省道304线、203线等干线公路进行了全面改造,极大地提高了干线公路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但是,由于汽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导致多条改造完成且质量优良的干线公路严重损毁,投资近7亿元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质量将受到巨大影响,使四川省在全国“排名升位”的目标难以实现。
一、超限运输的危害
(一)超限运输对公路桥梁严重损毁。超限超载运输对国民经济运输大动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加大了公路建养成本。由于超限超载车辆多余的载重不能在各轴间合理分配,使公路路面在有效使用期内弹性变形的次数减少。根据交通运输部路况检测分析,水泥路面设计(国际)是以10吨轴载为标准的,按其轴载换算公式计算,15吨轴载车辆对公路作用一次,相当于10吨轴载作用的657次;20吨以上大轴载车辆对公路作用一次,相当于10吨轴载车辆对公路作用6.5万次,而非简单的1.5倍或2倍的关系。由于广安货运超限超载车辆均在70%以上,超限超载使水泥路面缩短使用寿命80%,使沥青混凝土路面实际使用寿命只有一年左右。部分重点干线公路因超限运输导致路面损毁情况如下:
1、省道304线邻水赵家桥至广安八一桥公路。该路段全长35.145公里,2005年投资1400余万元进行了油路整治,因为超限运输的原因,2010年又投资1100余万元对八一桥至老屋嘴段8.56公里进行了重新整治,今年3月15日,经广安市交通建设质监站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受到省交通厅副厅长鲜雄、**肯定,被广安市交通局誉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整治样板路,但目前该路段老屋嘴至八一桥公路右侧被超限超载车辆的反复碾压,出现大面积的推拥、沉陷、路面脱落,个别地方已到了需要重新整治的地步,使用周期仅为短短的7个月时间。
2、广邻高速公路。今年7月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因为超限超载运输,路面出现大面积沉陷、推移、拥包,令人触目惊心。
3、三(墩坎)桂(兴)国防交通战备公路。该路全长4.6公里。2006年投资500余万元整治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寿命15年。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影响,2007年就已全线溃烂,现在该公路上已没有一滴沥青,比拳头大的大山石裸露表面,严重影响公路交通安全,是一条名符其实的无铺装路面公路。
4、老(屋嘴)天(才)公路。该路为泥结碎石路面,一直未经改造。巨大的超限超载运输压力导致该路段水沟堵塞、路基沉陷、路面损毁,大坑小凼连绵不断,已濒临断道。
5、石(梯)溪(口)公路华蓥境内段。该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7年投资近亿元进行改造,设计使用寿命20年,是我市电煤运输的主要通道,一些电煤及重点企业运输车辆受自己是招商引资项目,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思想的影响,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货运车辆是越超越多, 4轴车车货总重达90吨以上。导致该路线2008年就全线出现断板、缺角、推移、沉陷等多种病害。
6、华蓥市环城公路。该路2008年完工,因超限运输货车通行量大,实际使用寿命不到设计寿命的十分之一,几乎全线报废,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
7、省道304线佛寿岩、中滩大桥。由于南渝铁路武胜段的开工建设,运输机械设备、土石方的超限超载车辆频繁通行,反复碾压大桥,导致大桥万善岸桥墩顶部裂缝加宽,接触面混凝土破碎,桥面板出现沉降,桥面联系断裂,形成单独面板,已经成为危桥,现已实行断道绕行。
(二)超限运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调查统计,目前行驶在我市公路上的载重货车约有75.3%的车辆超过了轴载质量限值。有的货载(交警部门核定载货)1吨的双轴货车,比如神豹、康路等,实载达20—25吨,荷载5吨的东风货车,实载达30—40吨,更有甚者,核载1.99吨的货车,实载多达30吨左右,如此严重的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导致货运车辆惯性增加,制动时间和距离加长,转向时离心力增大,刹车毂在连续制动后过热易导致制动失效,很容易造成爆胎、侧翻、侧滑、甩尾现象,诱发交通事故;超限超载运输还会导致转向机构受力增加、转向沉重等现象,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据公安交警统计,载重货车交通事故有85%以上是超限超载导致的。
(三)超载超限运输严重扰乱运输秩序
由于运输市场运力供大于求,竞争激烈。承运者为争揽货源,竞相降低运输价格。以低运价吸引货主,压价的结果使社会必需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价水平。为了弥补降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采用多装和逃避税收的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拉不到货的车主则以更低的运价争揽货源,又以更多的超限超载来减少亏损,于是陷入一个“超载—运力过剩—压价—再超载”的循环往复愈演愈烈的怪圈。因为竞相超限超载运输,部分汽车制造厂家被利益驱动,迎合市场,非法生产“大吨小标”汽车和非法进行汽车改装,使超限超载运输呈规模化,进一步加剧超限超载运输。同时,由于国家对运输市场的调控力度不足,法律、法规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及时予以整治,放任了对超限车辆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