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派能源(00307)公布,2017年4月19日,联交所致函告知该公司,联交所已按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17项》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公司须於2017年10月18日(即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届满日)前至少十个营业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回应以下复牌条件: (i) 证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而具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 (ii) 刊发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报告及回应审核保留意见(如有);及 (iii) 撤销或驳回针对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如适用)的清盘呈请及解除临时清盘人之委任如情况有所改变,联交所可能会修订上述条件和/或施加其他复牌条件。 联交所表明彼将於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完结时决定是否将本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同时,董事会目前正在积极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以促使公司尽快复牌交易。 该公司之股份自2016年6月30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停牌前报0.1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