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一过,临安马上迎来“热气腾腾”的6月。本月起,电动三(四)轮车退出临安的历史舞台。此外,还有一大波来自国家、省、市等的新规定将影响临安人的生活。电动三(四)轮车退出临安的历史舞台6月1日起,市交警大队联合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市域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公共服务类电动三(四)轮车,对未落实“五统一”的车辆作出处罚。根据规定,公共服务类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全,持有准驾车型为D级的驾驶证,驾驶人还必须持有车辆备案证、记分卡,并悬挂于胸前。浙江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浙江出台《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后,享有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网络安全法:不得出售个人信息2017年6月1日起,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