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甲醛超标三倍 今年3月初,胡女士在家具建材市场为新房购买了8件价值2万多元的板材家具。半个月后,新家具在胡女士的新房全部安装完毕,胡女士在检查家具质量时,感觉新房中有明显的刺激气味,时间久了胡女士还出现了头晕、咳嗽的症状。 胡女士考虑到新房中的刺激气味可能是新家具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便委托室内环境检查机构对新房进行了全房检测。检测结果让胡女士十分震惊,新房空气中甲醛含量竟超出国家标准3倍。 “我本来计划新房一装修好就搬迁入住,因此在装修过程中特别注意装修材料的环保性。新房还未搬进家具前我就检测过,当时全房甲醛含量并没超标,然而现在安装了家具后甲醛含量就超标了,肯定是家具材料出现了问题。”胡女士说。 为此,胡女士又联系到家具店,想商量家具退换事宜。可由于胡女士购买家具时没有签订合同,只有一张2万元的收据,为此商家只承诺胡女士可加钱,商家为其更换实木家具。 然而商家提出的补价金额又超出了胡女士的预算。几次商议未达成共识后,4月底胡女士再次联系商家,然而她得知该家具店已撤店不在克拉玛依市经营了。之后一段时间,胡女士再难联系到商家。 “起初,我联系到商家想要退换家具时,商家便以单件家具甲醛释放量并无超标,所以不能退换为由拒绝了。可我家全房甲醛超标那么多,家具店就完全没有责任吗?”胡女士提出疑问。 部门解释>>> 证据有限恐难** 6月7日,记者联系到了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许克慧。 许克慧解答说,家具店的经营者已离开本市,即无投诉主体,因此此时胡女士再向**机构进行投诉将很难受理。 另外,如果胡女士质疑家具有害气体释放量超标,投诉经营者存在“以次充好”的违约行为,就要以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依据。但由于胡女士购买家具时并无签订合同,并且胡女士购买家具前对于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并无明确要求,假设正如商家所说单件家具的甲醛含量并不超标的话,那么家具质量也就不存在问题,因此**机构便难以判定经营者存在违约的行为。 “而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胡女士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无疑加重了她举证的成本。除此之外,室内环境监测机构必须要由双方共同**,并且由接受认证的正规机构进行检测,这样出具的检测结果才能作为依据,否则将不能受理。”许克慧说。 许克慧提醒说,根据胡女士提供的情况,该家家具店应该是个体家具经销商,代理各个家具厂的家具进行销售。由此推测,胡女士购买的家具并没有统一的品牌,无法形成跨地区**的条件。因此她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大件、高额商品时,尽量选择正规、具规模的品牌购买,这样就算本地代理商退出市场,**机构也可通过联系其他地区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