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专利号为201220115107.7,名称为《防伪塑料包装容器》,我司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专利无效宣告案做出当庭宣告,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涉案实用新型专利,在我司代理的此次无效宣告请求之前,已经有不同的请求人分别于2015年09月30日和2016年06月07日针对该专利提起过两次无效宣告请求。在先的两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均做出了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而我司在接受委托后能够重新寻找有利证据,并使得专利复审委员会当庭做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结论,充分体现了我司代理专利无效案件的专业能力。另外,该案已是我司近期代理的专利无效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当庭宣告审查决定的第五案。此前我司代理无效宣告案如下:我司代理请求人就专利号为201120023110.1,名称为《嵌入式床护栏》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当庭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第26432号决定);代理专利权人为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专利号为201320888659.6,名称为《水槽式清洗机的箱体结构》的实用新型无效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当庭宣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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