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留言板反映,称其是甘肃兰州市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近期收到了关于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有纹身的信息,要求清除纹身。的哥的“委屈”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兰州市交通运输**会之后回应道,根据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自律的相关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双臂、颈部等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大面积文身。对于已有纹身的驾驶员,可以通过清洗纹身尽量去除。暂时无法完全清除的,应在提供营运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一些遮盖措施,不得大面积裸露。纹身≠罪恶,在当下社会已成共识。纹身是一种古老的**罚,在时代变迁中逐渐成为一种文化艺术。很多人对纹身的印象还停留在影视作品里,影视作品中的恶势力往往通过文身来显现,久而久之使观众心理产生偏见,并且中国自古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点,因此纹身的行为在社会刻板印象中跟不良的行为挂钩,使文身成为一种特殊的存在。时代迈进2020年,社会对文身等亚文化符号包容度其实已经大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相关方面要求出租车司机清除或遮盖纹身,到底算不算歧视和小题大做?对于对的哥纹身作出限制,相信有觉得被侵犯个人权利的,大多都是与之相关的出租车司机。客观来看,纹身的确是司机个人的审美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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