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造师培训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场守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黑色墨水笔等参加考试。严禁将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9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应试人员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场范围内滞留。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答卷。 六、应试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手机响、查看手机等情况,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关闭手机,如再次查看手机、手机响,一律按**处理。 七、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工作单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不得在答题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八、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问题,应举手询问。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纸。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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