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汽车报废需提交的材料有: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三明报废车回收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异地报废的相关手续流程,三明专业报废车回收告诉您
一、所需资料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4.机动车号牌(灭失的除外);
5.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监销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 6.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8.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和出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10.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应当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机动车异地解体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明或者《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1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三明专业报废车回收电话:1774667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