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需要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大于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大于所允许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仰角并吊钩降至**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