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防火法令,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当时,越王为了检验老百姓肯不肯为自己卖命,有一次曾下令将宫室点着,自己坐在一旁等待老百姓前来救火,但是等了半天,无一人前往。在这种情况下,越王只得下了一道命令:“救火而死的,可以与杀敌而死得到同样的奖赏。”于是,老百姓才有的用防火物质涂抹身体,有的披着用水浸湿的衣服奔走而来,总算把火扑灭了。这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已开始意识到在火攻管理中运用法的威力。其实,春秋战国时期的防火法令还仅仅处在雏形阶段,应当说,到了秦代才逐步完善。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封建帝王不仅生前穷奢极欲,在灵魂永存的迷信思想支配下,还企图把生前的生活享受搬到冥间。秦始皇13岁(公元前247年)即王位时,就开始了陵墓工程,直到死时(公元前210年)还未完工。从1977年发现并随后发掘出来的始皇陵墓兵马俑来看,其工程之大、随葬品的丰富都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虽说这两大工程兴建的目的是为了封建统治者生前和死后的享受,并且是牺牲了无数劳动人民的生命来完成的,但这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工程奇迹,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