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粮食库存增加较多,国内外市场粮价倒挂明显,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具备较好的条件,时机比较成熟,农民也易于接受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休耕不能减少耕地、搞非农化、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粮食能够产得出、供得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要让农民愿意开展轮作休耕,必须保证其收益不减少 近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食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粮食局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出台背景如何?有哪些政策创新?围绕这些热点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 记者:《方案》出台有什么背景? 余欣荣:**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农业稳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地下水超采以及农业内外源污染相互叠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充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2016年《**工作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提出了明确要求。近两年,在湖南重金属污染区和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开展综合治理试点,积累了一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经验。目前,国内粮食库存增加较多,国内外市场粮价倒挂明显,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具备较好的条件,时机比较成熟,农民也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