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2015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的结束,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此次抽查工作中,丰台工商分局将遵循“双随机”(即待抽查个体工商户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按抽查人员库随机抽取)和现场抽查的准则,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对于在抽查过程中,存在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丰台工商分局会将相关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此外,在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