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鉴定厦门哪里**
铸造背景及顺治五式:
公元1644年,清军攻入关内,清爱新觉罗·福临入关。在北京设铸钱局铸钱,于工部、户部开设宝源局、宝泉局,后随着天下统一,在各地开钱局,并铸“顺冶通宝”。在清军刚入关时,允许明钱流通,但不久即严禁使用明钱及其它古钱,独行清钱。顺治年间对制钱成分有明确规定,即铜七成,白铅(锌)三成,称之为“黄铜”,一千铜钱称为一串,年铸一万二千串称为一卯,即每开一期的额定数称为“正卯”,正卯以后凡有加铸数称为“加卯”。
顺治年间为了稳定经济前后进行了五次改制,随着五次改制同时产生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史称“顺治五式”。
一、顺治一式又名仿古式(仿明钱式),顺治五式中**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占据北京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以光背为主,另有背星、圈及记值等。
二、顺治二式又名单字记局式,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钱背由单一汉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类)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八年改为一钱二分五厘。
三、顺治三式又名一厘式,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一千厘准银一两),可直接与官银兑换。
四、顺治四式又名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央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
五、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重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
收藏价值:
顺治钱的种类十分繁杂,在清代钱币中独具特色,它上承明代制钱风格,下启清代币制之先河,成为明亡清初这段国运变幻、民族剧烈碰撞的重要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货币文化的真实缩影。由于其不同一般的历史意义,以及其丰富的版别式样,后世好泉者对顺治钱亲睐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