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电子汽车衡
南充电子汽车衡使用注意事项:
1、汽车应均速驶上称台,速度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禁止在秤台上紧急刹车,在秤台旁显目位置设立限速标志。
2、每次车辆上秤台前观察仪表显示是否为零,打印或记录数据前观察仪表显示是否稳定。
3、电子汽车衡秤台不可成为公用通道,非计量车辆禁止高速通过秤台。
4. 当秤台上有车辆时不允许仪表断电,如遇临时断电,车辆应驶下秤台,待恢复通电且仪表恢复零点后,车辆方可重新上秤计量。
5、秤台上严禁电焊作业,或将秤台作为地线使用。
6、每年春季及夏季应做好防水工作,无基坑的电子汽车衡接线盒内应放置干燥剂,浅基坑电子汽车衡坑内应保证下水道、排水管道畅通。
7、冬季温度较低时,仪表通电20分钟再计量。
8、食品加工或粮食仓库的电子汽车衡应做好防鼠工作,当电缆线断裂后,重新接头处应做好防水工作,电缆线必须用金属软管套接。
9、每次计量的汽车载重量不得大于****称量,但也不应小于20d的**小称量。
10、操作人员不得让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仪表。
11、下班后应切断电子汽车衡设备的所有电源,严禁车辆在秤台上长时间停留或过夜。
12、经常检查电子汽车衡秤台周围的间隙,间隙内不得有异物卡死,如有垃圾、石块等异物卡入缝隙内则必须清除干净方可称量。
13、传感器及秤体的限位间隙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间隙不合适,应立即调整(间隙控制在2-3mm)间隙不符合要求将严重影响称量值。
14、因暴雨等原因造成基坑积水,应立即用抽水机抽水或疏通排水道以便清除积水,传感器一旦泡水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干燥措施后方能通电使用。
15、仪表在每次通电前,应先检查秤台是否可以灵活晃动。
16、在通电情况下,严禁插拔仪表后的外设接线电缆及传感器电缆线插头,以防损坏接口电路。
17、仪表使用的电源应单独、可靠接地,严禁与其他设备共用接地。
18、仪表应使用220V电源,电源必须稳定,同一电源上无产生干扰的设备,严禁从三相四线中引出220V电源供仪表使用。
19、电子汽车衡应由法定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定(每年一次),以确保电子汽车衡计量的合法、准确。
20、司称间内严禁堆放杂物,应具有防火等消防保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