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报废汽车回收
南宁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根据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汽车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依法进行报废办理:
1.汽车五大总成完成;
2.汽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需要与车管所档案相符;如有改动,需要在车管所档案中有对应的变更登记;
3.汽车状态非**,且无**未处理;
如汽车因特殊原因无法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车主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资料来对汽车状态来进行补充说明。
在汽车满足报废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车主还需要提前备齐报废所需相关**:
个人车辆:车主**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原件;
公司车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原件、代办人**复印件、委托书(盖公章);
如果以上**无法全部备齐,车主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遗失证明来作为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