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报废车回收
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倘若这些报废车辆再上路对于驾驶人、交通安全环境都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开报废车上路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
你有报废车赶快去注销吧。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须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