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广告业务宣传报栏
**条
为了加强广告管理,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
第三条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第四条
在广告经营活动中,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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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3/10/18 2:50:50
安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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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营模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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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0万人民币 | 员工人数 | - | ||
企业注册地 | 山西-太原 | 经营方向 | 销售 | ||
成立时间 | 2004 | 主营行业 | 传媒广电-广告服务 | ||
主要经营地点 |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店坡荣盛小区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 广告业务,广告,广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