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宜设路: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在宜设路两侧集中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宜设路两侧不同类型用地与建筑上的户外广告控制要求应同时符合分类控制规定。宜设路包括商业建筑或设施集聚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等范围内的主要商业道路。(具体范围见表4-5)。第五章户外广告设置分类控制第十八条分类控制考虑不同政策分区内用地性质和建筑类型的多样性,对各分区、分路控制范围内用地和建筑上的户外广告设置,按照不同性质的用地和建筑进行分类,分为禁设、限设和宜设三个级别进行控制。在不同用地与建筑上的户外广告分类控制方式中,禁设级别按照禁设区、禁设路控制要求,限设级别按照限设区、限设路控制要求,宜设级别按照宜设区、宜设路控制要求(详见表5-1)。第六章管理建议第十九条规划编制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形成“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据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编制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及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保护区等重要地段、道路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余地段、道路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由相关区**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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