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限设区: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适量设置户外广告,但对户外广告类型、数量、位置等内容实施更严格的限制。限设区内不同类型用地与建筑上的户外广告控制要求,应同时符合分类控制规定。主要划定范围为商务中心区、城市特色风貌保护区内及其周边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及其延伸区域,商业建筑或设施相对较少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及其延伸区域等范围(具体范围见表4-2)。(3)宜设区: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从环境景观、城市商业活动需求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出发,允许在该区范围内集中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宜设区内不同类型用地与建筑上的户外广告控制要求应同时符合分类控制规定。主要划定范围为商业建筑或设施集聚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等范围(具体范围见表4-3)。第十七条分路控制划分三个级别:禁设路、限设路和宜设路。(1)禁设路:在禁设路两侧不得设置除公交候车亭广告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长期性户外广告。设置临时性公益广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及旅游、交通导向标识,不得出现经营性广告内容,并依据设置通则进行管理。临时性广告依据设置通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管理,到期后按时拆除。允许设置的广告不得破坏城市特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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