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成公务车由局长私用
据央广网2015年5月4日报道,院前急救对抢救生命意义重大,当前,乡镇120急救需求不断攀升。但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再现“任性”官员,将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改造为公务用车。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纪委查处一起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通报称,2009年起福州市晋安区卫计局从宦溪镇卫生院借用一部救护车,并改装成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工作使用。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区卫计局驾驶员王仲庆未经单位相关**批准,多个周末私自使用该车,违反了机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经福州市晋安区纪委**会研究,同意区卫计局对驾驶员王仲庆辞退的处理意见,并对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进行诫勉谈话。
声音:让医院各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工人日报》评论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救护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的通行权有特殊规定,显然这种优待是冲着这些车辆的特殊公务,是为抢救病人着想的,岂能被贪污成部门私利?
救护车和其它车辆不一样,它承担的职责直接和生命相关,所谓“救人如救火”。《急救医疗站建设管理规范》规定,“救护车是指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以及运送血液的专业特种车辆,一般是不能转作他用的。”
对于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撰文表示,一旦医疗领域出现腐败,腐败成本**终会转嫁给普通患者和国家,由他们来买单。专家表示,当前公立医院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许多医院院长集权力和技术决定权于一身,监督往往失效,加上一些**器械企业和建筑商行贿尺度越来越大,不少院**被“套牢”。
**医疗领域腐败,其很大程度上源自部分医疗工作者职业操守的丧失,同时也是权力缺乏监督和制衡的恶果。
专家建议,治理医疗领域腐败首先要加强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同时,要针对医院的特殊性质,进一步完善**器械采购机制和基建工程招投标机制,并加强公开,让医院的各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可喜的是,相关改革已列出路线图和时间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逐步深入,再配以健全完善的权力监督制度,一定可以摘除医疗领域腐败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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