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私下随意倾倒,本市实施建筑垃圾运输监管。意见提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鼓励加装右转弯补盲和提醒等安全辅助装置,安装具备定位和称重功能的车载监控终端,监控信号接入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本市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与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建设的相关平台,共享工程规划、施工、车辆进出、称重计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在线监控。
建筑垃圾回收后,应资源化综合利用。本市对部分工程提出了“强制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要求。意见提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工程部位“应用尽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原则上**不少于10%。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范处置或利用建筑垃圾,是否按比例使用再生产品,将受到监管。未落实要求的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纳入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此外,本市将充分运用视频监控、车辆轨迹、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遗撒泄漏、乱倒乱卸、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或者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遇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为,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