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街审计局路段,一辆白色越野车驾驶人在听到120急救车鸣笛示意让行后,不主动避让。当行驶到红绿灯时,这辆越野车再次将120救护车挡在后面。为此,阳泉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对涉嫌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白色越野车驾驶人贾某某严肃批评教育,依据相关法规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处20元至200元罚款,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开车上路,如果遇到前方是红灯后方是消防车、救护车或者正在执勤的警车时,该如何避让呢?对此,交警也给出了答案。**,“闯红灯”避让。红灯情况下,与特种车辆同车道的前车,可以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车让行特种车辆。第二,变道避让。交通拥堵,要变道让行,可以根据情况打转向灯各自分别向两边靠,让出中间位置给特种车辆。第三,靠边避让。同路段只有一条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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