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2013年10月12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对2008年版本的标准进行修订,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中,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的哥的仪容仪表和服务用语也有要求,使用规范服务用语,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句中文和英文用语。新修订的规范对出租车的投诉也有明确的要求,出租车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必须要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并将结果告知乘客。另外,出租车企业经营者要为车辆和乘客购买相应保险,建立乘客失物登记、保管、查找制度,乘客失物查询,需在72小时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