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客运公司报告主要分析了中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的总体发展状况;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经营模式;国外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改革经验借鉴;快速公交(BRT)国内外的发展;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智能化的现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的生产企业及运营企业经营状况;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的投融资状况。 2020年,全国完成营业性客运量96.65亿人、旅客周转量19251.43亿人公里,比上年分别下降45.1%、45.5%。其中,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22.03亿人、公路完成营业性客运量68.94亿人、水路完成客运量1.5亿人、民航完成客运量4.18亿人,比上年分别下降39.8%、47%、45.2%、36.7%。 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84号)的要求,坚持“试点先行、安全**、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推进制度落实,完善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要及时总结本省(区、市)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优化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方案。要按照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的原则,择优选择、调整试点企业、试点线路,优先安排有积极性、管理规范、线路资源集中的企业参与试点,优先选择运营车辆数量较多的线路开展试点;对于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区、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集团化、网络化运营企业,要支持其扩大试点规模;对接驳运输试点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试点企业确有困难、缺乏积极性,不能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的企业和线路,要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收回《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调整后的接驳运输试点方案于2013年6月底前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