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汽车、食品、**、玩具等领域都已经陆续有了相关的召回条例,而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家居与建材业,却不见有任何动静。莫非是普通百姓无此需求,还是业内企业害怕承担责任,抑或是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不够重视?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执行总编辑刘永民。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始于美国 明白了记者的来意后,刘总编首先跟记者讲起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由来。 他告诉记者,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美国律师拉尔夫发起运动,呼吁国会建立汽车安全法规。他努力的结果,就是该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问世。该法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公开发表汽车召回的信息,且必须将情况通报给用户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免费修理。1969年5月,美国媒体抨击欧洲和日本车商生产的汽车存在产品缺陷,尤其是蓝鸟漏油和丰田可乐娜刹车故障问题,这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而后在6月1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了此消息,同样在日本引起巨大震动。同年8月,日本运输省修改了《机动车形式制定规则》,增加了“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在召回有缺陷车时公之于众的义务”的内容。自此,对存在质量缺陷的汽车召回便从美国开始实行,并蔓延至日本。 “顾客购买了价高、大型产品之后,发现质量问题频发,是该保持沉默还是及时向产品经销商和生产商反映与投诉?我相信,稍有一些**意识的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大家都明白,除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之外,问题产品还会危及使用者的生命。”刘总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