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2月22日以通讯传签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崔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报》、《**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