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报废车回收
??2.旅游客车和9座及以上非营运客车已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使用年限可延长至不超过10年。延迟使用报废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延迟报废的非营运客车超过9辆的,应当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查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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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3/4/6 2:30:14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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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个体经营 | 经营模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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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0万人民币 | 员工人数 | - | ||
企业注册地 | 新疆-乌鲁木齐 | 经营方向 | 销售 | ||
成立时间 | 2018 | 主营行业 | 交通运输-其他类交通服务 | ||
主要经营地点 | 342123197612245538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 乌鲁木齐报废汽车,乌鲁木齐报废车,乌鲁木齐汽车,新疆报废汽车,乌鲁木齐二手汽车,新疆报废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