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1.注册资本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违法的。二、所需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
2.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五)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七)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包括以下内容:1.派遣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2.工作地点;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7.被派遣劳动者**、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9.经济补偿等费用;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八)授权委托书、法人**复印件、代办人**复印件